福建有道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

1 总则

 

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,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
 

2 依据

 

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 38

 

号);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公布 2017 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及调整

 

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闽环保科〔201794 号)。

 

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
 

3.1 基础信息

 

公司名称: 福建有道贵金属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

 

法人代表:李明德

 

地理位置:福建省三明市沙县金古工业园区北区中节能环保产业园 25 幢厂房。

 

3.2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

 

名称

数量

用途




盐酸

30 /

辅助料




硝酸

10 /

辅助料




氢氧化钠

10 /

辅助料




水合肼

1 /

辅助料




氯化铵

1 /

辅助料




废催化剂处置

3000 /

原料





 

3.3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(可根据环评批复和验收监测报告、实测数据)

 

焙烧炉废气监测结果:3.3-1

 

污染物名称

排放浓度

排放量

备注(废气/废水)





烟尘

≦100

0.046 /

废气





二氧化硫

≦400

0.072 /

废气





NOX

≦500

0.104 /

废气





HCl

≦100

0 /

废气





湿法车间工艺废气监测结果:3.3-2







污染物名称

排放浓度

排放量

备注(废气/废水)





烟尘

≦100

0.0384 /

废气





二氧化硫

≦400

0.0048 /

废气





NOX

≦500

0.0912 /

废气





HCl

≦100

3 吨/

废气





 

3.4 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

 

我公司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滤渣、三蒸废盐、包装物等,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。

 

3.5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
 

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,并通过沙县环保局的备案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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